各教学单位:
为了全面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1--2周。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教评中心抽查的方式进行(教学单位包括各院部和承担教学任务的行政部门)。
三、检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自查相关材料,详见下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材料要求 |
1 |
院(部)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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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院(部)期初教学检查总结 (文字材料) |
教学秩序检查情况(教师出勤、学生到课、课堂纪律等); 教室、实验室等教学条件准备情况; 教师教学材料准备情况; 上学期试卷等教学资料规档情况;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意见与建议等。 |
3 |
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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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研室(实验中心)期初教学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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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学进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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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院(部)督导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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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院(部)督导组听课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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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教学导师制材料 |
青年教师教学导师申请表、 教学导师指导工作计划 (一式三份,教评中心、教务处、院(部)各保存一份) |
9 |
外聘教师信息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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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进教师信息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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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落实并做好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盖部门公章、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后,于9月18日(第二周周五)17:00前报至教评中心教学评估科(图书馆A0817),电子版发至邮箱hngxyjpzx@hait.edu.cn。
联系人:范蕾
联系电话:3691112
二O二O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