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03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全面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1--2周。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教评中心抽查的方式进行(教学单位包括各院部和承担教学任务的行政部门)。

三、检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自查相关材料,详见下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材料要求

1

院(部)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2

院(部)期初教学检查总结

(文字材料)

教学秩序检查情况(教师出勤、学生到课、课堂纪律等);

教室、实验室等教学条件准备情况;

教师教学材料准备情况;

上学期试卷等教学资料规档情况;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意见与建议等。

3

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计划

4

教研室(实验中心)期初教学检查表

 

5

教学进度表

 

6

院(部)督导工作计划

 

7

院(部)督导组听课安排表

 

8

教学导师制材料

青年教师教学导师申请表、

教学导师指导工作计划

(一式三份,教评中心、教务处、院(部)各保存一份)

9

外聘教师信息统计表

 

10

新进教师信息登记表

 

四、具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落实并做好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盖部门公章、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后,于9月18日(第二周周五)17:00前报至教评中心教学评估科(图书馆A0817),电子版发至邮箱hngxyjpzx@hait.edu.cn。

联系人:范蕾

联系电话:3691112

 

 

                                二OO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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