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本科专业实践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1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加强质量监控,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准备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实践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物流管理5个首批升本专业。

二、检查安排

1.学院自查:10月12日10月18日,各学院进行自查自评,如实填写相关表格,提交自查报告。

2.集中检查:10月20日,教评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院实践教学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组成员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教务处相关人员、校教学督导员、5个本科专业所在学院主管实践教学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和教研室主任。

四、检查内容

本次实践教学检查主要针对2020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实践教学环节开展,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实践教学条件及利用情况;

2.实验教学(课程实验和实验课程)运行实施、教学档案、教学保障、成绩考核等。

3.课程设计、各类校内外实习(实训)教学环节的工作开展及教学档案情况。

具体检查标准见《河南工学院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

五、具体要求

本次检查是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监控,促进实践教学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检查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客观真实记录检查情况,为学校检查组准备好本学院自查材料,并做好以下工作:

1.由主管实践教学副院长进行本学院自查情况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各专业认真填写6个统计表,做到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3.各专业根据自查情况撰写实践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并本着以查促改、查改结合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调整后续工作;

4.各专业按照《河南工学院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准备支撑材料。

各专业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电子版于2020年10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hngxyjpzx@hait.edu.cn。

联系人:董蕴华

联系电话:3691112

 

 

                              2020年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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