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落实,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19周至21周。
二、检查内容
1. 期末考试线上巡考工作
为切实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强化考试管理,本次期末考试实行校、院两级线上巡考。各院(部)教学督导组、中层干部要对本部门负责的考场进行线上巡考,填写《河南工学院院(部)教学督导巡视工作记录表》,并于期末考试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将巡视工作记录表复印件交教评中心备案,原件留各院(部)存档。
2. 期末教学检查相关材料
院(部)期末教学检查总结、院(部)督导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教研室期末教学检查总结、教研室期末教学检查表、期末教学检查自查表。(其中院部期末教学检查总结、教研室期末教学检查总结、院部督导工作总结需要同时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
3. 教学导师制材料
《教学导师制》登记表(包括指导教师和被指导教师)、青年教师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工作总结、被指导教师学习工作总结。
上述材料请于2020年7月10日(第21周周五)上午12:00前报至教评中心教学评估科(图书馆A081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gxyjpzx@hait.edu.cn。
联系人:范蕾 联系电话:3691112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