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与评估简报 第201604期 总第9期

作者: 时间:2019-05-23 点击数:

 

 

教学研究与评估简报

 

(第201604  总第9期)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每2年评选一次,一般情况下,《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会在评奖当年进行修订。现将2016年最新修订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附录于后,供大家参考。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转变观念、提升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学校新一轮的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从1月17日开始,我校举办了为期一周的教育思想观念和学校发展务虚研讨会。《教学研究与评估简报》将分批摘录在思想观念讨论中的优秀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为奖励在高等教育中取得显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精神,制定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奖”)办法。

第二条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是指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原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教学成果应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高等职业教育成果应突出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

第三条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著作及视频影音等。

第四条 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第五条  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

第六条  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完成教学改革研究并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鉴定,并达到以下标准的成果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

国内或省内首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具有重大应用推广价值,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在已有成果基础上部分首创,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在运用已有成果的过程中有创新和发展,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第七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成果。

第八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第九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分为网络评审、会议评审两个阶段,其中特等奖候选项目须参加答辩。省教育厅在评审前聘请专家,组建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审议网络评审结果,完成会议评审,提出获奖成果、奖励等级的建议,研究评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条  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二等奖项目须有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二分之一及以上同意,一等奖项目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特等奖项目须有四分之三及以上同意。

第十一条  省教育厅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获奖项目与奖励等级建议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获奖项目,在省教育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等。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省教育厅对异议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核实处理情况告知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三条  对获奖成果,授予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证书和奖金。

第十四条  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第十五条  获奖成果应当记入主要完成人的个人档案,作为岗位聘任、绩效考核、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省教育厅将省级教学成果奖择优向教育部推荐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第十七条  省教育厅组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广交流工作,把获奖成果的实践成效纳入教育质量监测范围,不断强化后续评价。

第十八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人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经调查核实,在批准授予前发现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经批准授予的由教育厅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

奖励等级

主要特征

参考量化指标

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国内或省内首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具有重大应用推广价值。

1.成果除本校外2个省份以上的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成果具有国家“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支撑并能充分体现或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报道;

3.成果相关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在CSSCI目录期刊2篇以上。

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在已有成果基础上部分首创,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

1.成果除本校外2所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成果具有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支撑并能充分体现或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上报道;

3.成果相关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在CSSCI目录期刊1篇以上。

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在运用已有成果的过程中有创新和发展,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1.成果除本校外有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成果相关教学论文发表在CN期刊2篇以上。

我校教育思想观念讨论中优秀心得体会摘录

为了进一步转变观念、提升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学校新一轮的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从1月17日开始,我校举办了为期一周的教育思想观念和学校发展务虚研讨会。《教学研究与评估简报》将分批摘录在思想观念讨论中的优秀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认真做好人才培养规划为建设示范性应用技术型大学服务(摘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徐立新

一、关于对学校发展规划方面的理解

对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我校的不足之处在于教育观念、办学思路没有明确树立到全校教职工的心中,教职工对于学校未来的发展处于迷茫中。学校“十三五”规划预期带到的目标是做好前两届应用型本科学生的培养工作,打造学校亮点专业群,提高学风、教风、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把学校的名气宣扬出去。

二、关于专业培养方面的理解

在做好学历培养的同时,重视各类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让学生做到学以致用、人尽其才。在做好本科培养的同时,尝试更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未来侧重发展专业硕士培养,甚至可以与综合研究类高校联合培养专业博士。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 ,“有需要就办,办了再完善”。

三、关于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理解

争取每个教师都有培训进修的机会。修改现有的教师进修制度,鼓励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特别是学校亮点专业的教师,都要提高学历层次。本科教学以专业教学团队为主,学校评价指标体系侧重于对专业教研室集体的考核和激励,督查教学团队进行教改和科研。

四、关于应用型本科高校计算机专业教学方面的思索

在今后的教学中,首先要改传统的“填鸭式”教学为启发式教学,增强课堂教学互动性。改变重视专业课,轻视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的做法。要注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培养。

其次要以学生专业设计的教学与学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为根本立足点,应用型本科高校计算机课应结合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在重视理论教学基础的同时也要注重实践教学,培养和提高动手操作能力,并且加强理论与实践教学的关系,不断提高计算机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水平。

最后,根据公司、企业对计算机人才的要求,重新构建应用型本科计算机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在教学中拟采用分层次、分模块教学、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培养具备较强的设计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教育思想观念及学校发展研讨体会(摘录)

机关党委 李庆亮

要加大开发办学力度。首先在校内应整合专业和实验室校内资源,着眼校内资源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整合与优化配置仪器设备、图书等内部资源,促进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益。要建立开放的课程体系,为学生跨系选修课程提供平台。其次要推进产学研结合,积极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主动参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科学规划、政策咨询及各种软科学研究,努力担当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囊团”。要通过一定形式将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精品课程、优秀课件等优质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三是要面向国内外高校、研究所开放办学,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与高水平大学、著名企业等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共建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建立校际开放合作机制,推进师生交互进行学术访问、交流、讲学、访学、合作研究、自由听课等。有计划地选派青年教师出国留学、进修和访问,鼓励师生尽可能参加各种国际学术会议,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扩大学术视野。

学校进入本科院校的行列,仅仅是万里长征刚起步,在各个方面都有很长的路要走。很多教师和管理干部的思维可能不同程度地被习惯性思维所左右。我校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缩短从专科向本科转型阶段的过渡期,尽快适应本科教育的需要,这一过程,不仅要有思想观念上的根本转变,还要从业务能力和水平上真正达到本科教师的标准。只有摒弃过时的观念、大胆创新探索,打破常规,把一切有利的因素用好,把一切不利的因素变得有利,才能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我校2016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根据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推荐、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共确定13项教学成果获奖,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7项。

我校召开2015-2016学年春季青年教师座谈会

6月22日下午,围绕学校制度建设年活动,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在第四会议室召开了青年教师座谈会。校领导罗士喜教授、贾积身教授、教务处负责人、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全体人员和来自各个教学系部的青年教师代表出席了座谈会。会议由校长助理杨占尧教授主持。

会上,校领导贾积身教授介绍了学校转观念、建制度和“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等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鼓励大家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为学校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同时要自我加压、踏实进取,将自己的人生价值与学校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推动学校跨越发展。

在随后的座谈中,与会教师代表纷纷发言。他们就教学安排、实验室建设、校园管理、教学服务、科研支持等诸多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与会领导认真倾听并就相关问题与大家进行了恳切的交流和沟通。杨占尧教授就教学评价、教学督导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问题与大家展开热烈讨论,并勉励大家专注当下,化解多重压力,创造卓越业绩。

校领导罗士喜教授结合学校发展目标和自身工作经历,围绕学校未来发展、人才培养、个人成长等问题与大家分享了他的观点和感悟。他首先指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教育是先导和基石。青年教师要把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满腔热情转化为刻苦学习、努力工作、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学校未来的建设和发展任务最终要落到青年教师们的身上,希望青年教师们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人才队伍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广大青年教师要尽快熟悉和把握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内涵和基本规律,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同时,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和培训进修,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成才。第三,希望大家发自内心的热爱教育事业,以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把教书和育人紧紧结合在一起,努力营造“修德爱生敬业 善育”的良好教风,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把我校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贡献智慧和力量。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情况通报

按照学校“考试巡视规定”要求,学校督导室全体成员于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对期末考试考场进行了巡视,巡视情况如下:

本次期末考试,教务处及各系部组织严密,安排规范,考场桌椅摆放,座位安排,照明等符合标准,满足要求。考场的卫生状况较以往有较大改观。整个考试过程平稳有序。

学校及系部领导高度重视,校领导亲临考场巡视;电气、经贸、管理等系部领导在考试期间巡视考场,掌握本系考试情况;经贸、电子、电气等系学生辅导员也不间断的对本系各考场进行巡查。这些都保证了考试的顺利进行。

监考老师能够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按时组织考试,既为学生考试服务,又严格考场纪律,保证考试秩序。学生能够按时认真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考场秩序井然,考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

巡视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部分考场卫生稍差,地面、桌斗内有纸屑散落,部分考生携带手机、教材、书包等。建议以后考试,开考前监考教师应督促考生清理考场;要求考生将手机、教材、书包放在指定位置。

在此次巡考中,发现有严重的试卷泄密情况。据查,在7月8日进行的英语考试中,电缆校企151、152班学生夹带有与试卷内容相同且有考题答案的相关资料。经调查,外语系外聘教师张婷将英语A、B、C三套试卷全部发到学生手中,并将A卷答案通过PPT讲授于学生。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情况通报

我校于本学期第17-20周进行了期末教学检查。本次检查采取系部自查及教评中心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涉及日常教学、教研活动、期末考试相关工作、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等方面。检查结果如下:

1.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全校各系部任课教师能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部分调课教师也已按要求完成补课。各教研室教师之间能够互相听课点评,认真填写听课记录,互相学习提高。

2.期末考试工作情况

各系部对期末考试高度重视,均成立了期末考试工作小组。任课教师认真命题,教研室主任及系部领导严格把关,避免试卷出问题。考试过程中,大部分教师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系部也进行了巡视。阅卷为流水批阅,大部分成绩已登录上网,试卷已上交并存档。

3.教学导师制落实情况

各系部为新进教师指定导师,导师对新进教师进行了全方位的指导,使新教师能够较快地适应新的教学岗位。

4.毕业设计环节执行情况

全校各专业13级毕业生毕业答辩均进行完毕,各系部已对毕业设计文档进行了检查和归档。

5.教研室活动情况

全校各教研室能按照本学期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政治学习及业务学习,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教研活动。能够严格执行听课制度。各项日常教学活动开展情况良好。

6.下学期教学安排情况

各教研室已按照开课计划布置落实了下学期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实践教学环节的周次。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简介

一、评估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方案针对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新建本科学校”),包括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二、评估条件

学校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为:有3届以本校名义招生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当年没有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学校上一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须达到国家《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已有5届本科毕业生的新建本科学校应参加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三、评估程序

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环节。合格评估的重点是考察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教学管理和基本教学质量,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能力,学校教学改革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运行的情况。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通过”的学校5年后进入审核评估。

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

1.1 学校定位

学校定位与规划

1.2 领导作用

领导能力、教学中心地位。

1.3 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思路、产学研合作教育

2.教师队伍

2.1 数量与结构

生师比、队伍结构

2.2 教育教学水平

师德水平、教学水平

2.3培养培训

对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视程度、专业带头人培养、教学团队建设

3.教学条件与利用

3.1 教学基本设施

实验室、实习场所、图书资料、校园网、校舍等建设与利用

3.2 经费投入

对教学工作的经费投入是否较好地满足了人才培养需要

4.专业与课程建设

4.1 专业建设

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培养方案

4.2 课程与教学

教学内容与课程资源建设、教学方法与学习评价

4.3 实践教学

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

5.质量管理

5.1 教学管理队伍

教学管理人员的结构与素质

5.2 质量监控

规章制度、质量控制

6.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

6.1 学风建设

政策与措施、学习氛围、校园文化活动

6.2 指导与服务

组织保障、学生服务

7.教学质量

7.1 德育

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品德

7.2 专业知识和能力

专业基本理论与技能、专业能力

7.3 体育美育

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艺术教育课程开设、群众性艺术活动开展

7.4校内外评价

师生评价、社会评价

7.5 就业

就业率、就业质量

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几个特点

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强调了领导作用,要求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遵循办学规律和教学规律,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二是强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旨在引导新建本科学校合理定位,立足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对新建本科学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三是依据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强调了教师教学和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培训。四是强调教学经费投入,特别是政府对学校生均拨款的保障。五是强调了专业结构优化和课程建设,注重专业布局与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度,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的符合度。六是强调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七是强调“以学生为本”,突出了对学生的指导与服务,强调了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八是强调产出导向,注重师生和社会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以及就业情况考察。九是强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突出了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心理品格培养,体现了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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