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初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12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运行和管理,强化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监控,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就组织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初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查安排

1.学院自查: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开展的前4周内组织教师自查,并按照毕业生人数的10-15%进行抽查。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抽查:各学院完成自查后须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报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在学院自查后1-2周内,组织校级专家按毕业生人数的5%对本院毕业设计初期检查情况进行抽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抽检专家的组成

1.学院自查抽检专家:由各学院指定,要求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抽检专家: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抽调各学院主管毕业设计的负责人、教学秘书或教研室主任组成。

四、检查内容及标准

1.学院自查:学生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是否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难易度及任务量大小、外文文献翻译质量、开题报告的完成情况、学生考勤情况等。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抽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及组织落实情况;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质量和开题报告的质量等。

3.检查标准:检查标准参照《河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3〕11号)文件要求。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组织指导教师、2026届毕业生认真学习学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性政策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扎实开展自查工作。

2.指导教师完成自查后,学院须组织专家开展抽查,并完整、规范填写《河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检查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

《记录表》由各学院统一存档备查,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根据反馈意见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进行整改和完善。

3.各学院在自查基础上,须认真填写《河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初期检查汇总表》,撰写《自查报告》。

特别强调:各学院须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记录表》等原始过程材料的具体存档地点(如学院办公室、指定教研室档案柜等),确保后续材料可查、过程可追溯,以备学校各类教学检查、专项抽查时调阅。

六、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内容:

1)分专业《河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初期检查汇总表》;

2)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初期检查自查报告;

3)2026届为首届毕业生的专业,需提交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2.报送时间: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开展的第4周周末。

3.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教评中心评估科(办公楼A081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ngxyjpzx@hait.edu.cn。

人:杨保海

联系电话:3691117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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