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评中心〔2025〕 5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末期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
为全面了解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切实提升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水平和质量,根据《河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3〕1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末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查内容
1.学院自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质量,指导教师及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是否恰当,答辩安排组织情况;文字材料和各类表格填写是否规范、有无记录和签名;论文是否按顺序装订,材料是否按要求归档。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检查:学院评阅与答辩过程的规范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情况;学院督导检查情况等。
三、检查安排
1.学院自查: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安排,于第14-16周按照毕业生人数的10-15%比例开展自查,并填写《河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检查记录表》和《河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意见反馈表》。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检查:教评中心根据各学院的答辩安排,对学院答辩过程的规范性进行检查。
四、材料报送
1.《河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检查记录表》和《河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督导意见反馈表》;
2.自查报告:各学院根据自查情况撰写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学院评阅与答辩过程是否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是否按要求归档;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和过程管理资料填写是否规范、格式是否统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情况;学院督导检查情况等。
3.报送要求:各学院于6月6日(第16周周五)17: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送教评中心评估科(办公楼A81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gxyjpzx@hait.edu.cn。
联系人:杨保海 联系电话:3691117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5月19日
河南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