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工学院第二轮评建工作检查实施方案》(评建〔2023〕0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准备工作,决定于2023年8月11日开展教学工作复查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第二轮教学检查安排表》。
二、检查组成员
评建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各院(部)教学副院长等。
三、检查内容
1. 听取院(部)负责人汇报本单位第一轮教学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运用情况,其他教学单位负责人汇报教学工作自查情况。
2.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附件2 第二轮检查材料及检查依据》准备补充材料。各检查小组根据《河南工学院第二轮评建工作检查实施方案》开展检查工作。
3. 请各院部提前打印《第一轮教学检查反馈单》并提供相应整改材料;各检查小组将根据各自分工,分别检查第一轮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评建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