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南工学院2023学年校长教学质量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河南工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奖励办法>的通知》(校〔202054)(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牢固树立教学工作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中心地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3年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校长教学质量奖共评选20人,颁发“河南工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荣誉证书,奖励金额按《办法》文件执行。

二、评选方案    

各教学单位依据《办法》中的评选条件和评选方法进行资格审核,并依据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中个人综合成绩排序和教学工作综合表现情况,按照本部门本学年全体承担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人数的3%推荐候选人,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和推荐顺序,并在部门进行公示。

三、报送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办法》文件要求执行评选流程,对本部门申报教师进行审核。

2.各教学单位组织获得推荐资格的教师,填写《河南工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为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其中符合评选条件所申报学年的相关材料。教学创新成果需与被推荐教师所申报学年教师教学创新项目评价积分申报的内容保持一致,所涉及的材料起止时间为:2021-2022学年(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2022-2023学年(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3.各教学单位请于927前将《河南工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申请表》和《河南工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评中心质量监控科(办公楼A817),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放弃本部门评选资格。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hngxyjpzx@hait.edu.cn。

联系人:王明斐

联系电话:3691112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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