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教师申报:2023年6月15日—7月1日;
2.职能部门审核:2023年7月3日—7月5日;
3.教学单位公示:教评中心汇总后发送至各部门后进行。
二、申报材料有效期:
本次申报所涉及的材料,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三、申报材料范围:《河南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2019〕97 号)文件中,附件2:《河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创新评价指标与量化标准》中的一级指标 4、5、6,即:讲课竞赛、教学成果、双创成果;各项积分依据:教评中心〔2020〕16号-关于修订《河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创新评价指标与量化标准》的通知。
1.讲课竞赛
(1)讲课比赛:积极参加国家、省、厅、学校各级各类本科讲课比赛、竞赛,并荣获奖项。
(2)观摩课:积极参加国家、省、厅、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实验观摩课。
2.教学成果
(1)教改项目:完成国家、省、厅、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鉴定。
(2)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获批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专业、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在线开放课程、一流课程、教学名师等)。
(3)教学成果奖:积极申报教学成果,并获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
(4)教改论文: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教改论文。
3.双创成果
(1)学生专利:指导本科学生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指导教师为发明人之一,专利权人为本校,每位教师限报3项。
(2)学生论文:指导本科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指导教师为作者之一,署名单位为本校。
四、申报流程
教师线上申报→职能部门审核→申报人确认→教学单位公示。
1.教师线上申报:教师将个人材料对应上述申报范围进行分类,同时在钉钉中利用“教师教学创新评价积分申报平台”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应类别的积分申报表单,平台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附件1:《教师教学创新评价积分申报平台操作说明》。
(1)积分以“项”为单位的团队(集体)项目,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积分申报,参与人分数自动计算;
(2)积分以“次”、“篇”为单位的个人项目,由个人负责积分申报;
(3)每张申报表单,每次仅限申报一个项目;如有同类别的多个项目需要申报,需分别填写、提交申报表单;(例如:您有3篇教改论文需要申报积分,则需分3次填写“教改论文积分申报”表单,以便分别录入每篇论文的基本信息,其余项目申报以此类推)。
2.职能部门审核:教务处、双创中心、教评中心等根据各自职能分别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需修改,申报表会反馈到相应申报人,申报人修改后,可以再次提交。
3.申报人确认:审核通过,申报表将流转回申报人进行确认。
4.教学单位公示:申报人确认过的申报表将流转给申报人教学归属部门的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进行公示并存档。
五、特别说明
1.教改论文仅限第一作者申报,非第一作者不予积分;
2.同一讲课竞赛、教学成果、双创成果按最高层级奖项积分;
3.教师教学创新评价中各项均可以累计加分;
4.此次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情况不在该系统内申报,以双创中心统计数据为准;
5.本次申报所涉及的材料,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6.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