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24 点击数:

教学单位

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本学期第12-14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自查的基础上,全面了解部门的整体教学工作,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工作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

教学单位包括各院(部)和承担教学任务的行政部门。

二、检查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

11月23日—12月6日,各教学单位组织人员(院部教学督导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自定时间,参考教评中心提供的教学检查相关标准(附件1),进行全体教师教学开展情况和教学资料规范情况的检查,并在12月7日前提交检查相关材料和总结。

(二)学校集中检查

12月8日-12月10日,教评中心组织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教学检查小组,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开展情况和教学资料规范情况进行现场集中抽查,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学校教学检查小组成员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相关人员、教务处相关人员、校督导员、各院(部)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

四、检查内容

(一)教学单位自查内容

1. 全体任课教师(含兼职)本学期授课教案、课件电子稿;

2. 本部门课程的全部试卷(含过程化考核)等考核相关材料(上学期开设、按课程隶属关系存放);

3. 本院(部)各专业毕业设计材料(上学年毕业生);

4. 本院(部)各门课程实验环节材料(本学期已进行的);

5. 本院(部)各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材料(上学期进行的);

6. 院(部)督导、教师同行本学期听课实施及相关材料存档情况(本学期听课安排、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低分反馈表、低分整改表等,正反打印);

各教学单位自查后,需提交教评中心以下材料(模板见附件3):

1. 任课教师教案检查情况统计表;

2. 试卷等考核材料检查情况统计表;

3. 毕业设计检查情况统计表;

4. 实验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

5. 实践环节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

6. 院(部)督导、教师同行听课及反馈整改情况统计表;

7. 教师自查、教研室、院(部)期中教学检查统计表;

8. 教研室、院(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图文并茂);

9. 院(部)二级教学督导组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图文并茂)。

提交时间:第十四周周一12月7日)下午5:00前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评估科。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教评中心邮箱hngxyjpzx@hait.edu.cn

地址:图书馆8楼A0817房间

联系电话:3691112

联系人:范蕾

(二)学校集中检查内容

1. 教研室活动记录和院(部)教学例会记录;

2. 任课教师(含兼职)授课教案(每人一份)、课件电子稿(本学期);

3. 本部门课程的试卷(含过程化考核)等考核相关材料(上学期,抽查5套);

4. 各专业毕业设计材料(上学年,每个专业抽查3份);

5. 课程实验环节材料(本学期抽查5门课程);

6. 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材料(上学期每个专业抽查1套);

7. 院(部)督导、教师同行本学期听课实施及相关材料存档情况(本学期听课计划、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低分反馈表、整改表等);

8. 教师自查、教研室、院(部)期中教学检查统计表;

9. 教研室、院(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图文并茂);

10. 院(部)二级教学督导组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图文并茂)。

另:请各教学单位提供本教学单位全体教师名单(专兼职)、近3年新进教师名单、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成绩统计表、上学期理论课教学任务安排表、本学期理论课教学任务安排表、本学期实验安排表、上学期集中实践环节安排表等。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1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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