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22 点击数:

本学期开始,督导听课将采用信息化手段完成教学质量评价表的填写与提交。教学质量评价平台将于2020年9月22日正式启用,具体操作参见《教学质量评价平台操作说明》。教学督导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将进一步提高教学评价与反馈工作效率,切实加强课堂教学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内容的改变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要求和最新教育部有关政策文件,本学期开始,对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进行改版,对相关评价指标和要求进行了修订,并实施分类评价(理论课、实践课、艺术课、体育课)。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学习《河南工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相关指标和要求,并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相应实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教学质量评价表填写、提交方式的改变

为促进我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辅助各单位能够将督导听课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本学期开始,督导听课将采用信息化手段完成教学质量评价表的填写与提交。

1.采用平台:钉钉(简道云);

2.适用范围:校级督导、院部督导、同行专家;

3.操作流程:

(1)听课人登录钉钉;

(2)根据所听课程类别,选择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课、实践课、艺术课、体育课)在线进行评价打分;

(3)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评语(优点、不足与建议);

(4)拍照上传听课现场照片;(教学内容、教学资料或教学场景等,张数不限)

(5)在线完成听课人的手写签名;(可保存重复使用)

(6)在线提交教学质量评价表,完成本次听课任务。(可直接提交,或打印评价表,或保存为pdf文件)

说明:

(1)原则上本学期所有听课均须利用信息化平台完成教学质量评价表的填写与提交;如确有无法实现者,可先行填写纸质版教学质量评价表(教评中心统一发放),学期末由各教学单位统一集中处理。

(2)教评中心负责学校督导的教学质量评价表定期导出、打印、存档;院(部)教学秘书负责对院部督导、同行的教学质量评价表定期导出、打印、存档。

三、课堂教学反馈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督导信息反馈机制,形成“评教”-“反馈”-“整改”-“提升”的持续改进闭环,本学期的教学反馈有以下几种形式:

(1)现场反馈:学校督导、学院督导、同行等听课后直接将教学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

(2)信息化和纸质反馈单:

评教成绩高于90分:学校督导、学院督导、同行听课后,评教的意见和建议(不显示分数和评教人员姓名)将直接在钉钉中推送给教师本人查看,以便教师了解教学中的优点和不足,进一步改进,提升教学质量。

评教成绩低于90分:学校督导、学院督导、同行听课后,评教的意见和建议(不显示分数和评教人员姓名)将首先在钉钉中推送给教师本人查看,针对大家提的不足和建议,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完善提高,并将整改情况在钉钉中录入信息化系统,院部确认后,流转至教评中心。同时教评中心将纸质版的教学情况反馈表发至院部,学院督导组负责督促教师改进教学,并将整改情况提交教评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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