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校内兼职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19 点击数:


全校各院(部):

为加强教学督导员队伍建设,健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现面向校内在职一线教师招聘兼职教学督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教学水平高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治学严谨、事业心强、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获学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及以上。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是本学科专业领域技术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参与教学检查指导、进行督导信息反馈交流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职责

1.兼职教学督导员具体工作职责按《河南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职责要求遵照执行。

2.兼职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三次,课后认真填写听课评议卡,客观、公正写明评价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反馈授课教师。

3.每月需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提交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学期末需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议或改进措施。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检查、评估与评先评优活动。

三、聘任程序

兼职教学督导员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填写《河南工学院兼职教学督导员申请表》,经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选拔、同意,由校长聘任并颁发聘书。

四、聘用与管理

校内兼职教学督导员的聘期为一年,可连聘连任,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统一管理,并对兼职督导员每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称职的兼职教学督导员学校将给予适当报酬。

五、相关要求

请有意向的教师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下班之前,将《河南工学院兼职教学督导员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之后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督导室(图书馆A0815)。

联系人:崔曙光

联系电话:3691117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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