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时间:17周至20周(2018年6月25日—7月19日)。
二、检查内容
为了保证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对上交材料的内容和要求规范如下:
序号 |
检查内容 |
1 |
系(部)期末教学检查总结 |
2 |
教研室期末教学检查总结 |
3 |
教研室期末教学检查表 |
4 |
期末教学检查自查表 |
5 |
系(部)督导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 |
6 |
教师听课评议卡 |
7 |
教学导师制材料 |
《教学导师制》登记表(包括指导教师和被指导教师) |
青年教师指导记录表 |
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
被指导教师学习工作总结 |
听课评议卡(包括指导教师和被指导教师) |
三、检查安排
1.各系(部)负责对本部门进行自查工作,落实上述各项检查内容。
2.教评中心在学期末对各系(部)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3.针对教学检查中所出现的问题,教评中心将及时反馈给各系(部)。
上述材料请于第20周周四(2018年7月19日)下午17:00之前上交到图书馆八楼督导室。联系人:范蕾;联系电话:3691117。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