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本学期第9-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要求各教学系(部)高度重视,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以检查促规范,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九周至第十一周。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序号 |
检查内容 |
1 |
系(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
2 |
教研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
3 |
《期中教学检查》系(部)统计表 |
4 |
《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统计表 |
5 |
《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 |
检查结束,请各系(部)将上述检查材料于第十一周周四下午17:00前将以上材料交至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督导室。联系电话:3691117。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系(部)自查和教评中心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