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时间为第17周开始至第20周周四结束。
二、检查内容
为了保证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对上交材料的内容和要求规范如下:
序号 |
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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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系(部)期末教学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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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研室期末教学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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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研室期末教学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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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期末教学检查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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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系(部)督导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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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师听课评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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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学导师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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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导师制》登记表(包括指导教师和被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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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指导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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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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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导教师学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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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评议卡(包括指导教师和被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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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安排
1.各系(部)负责对本部门开展自查工作,落实上述各项检查内容。
2.教评中心在本学期末对各系(部)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3.针对教学检查中所出现的问题,教评中心将及时反馈给各系(部)。
上述材料请于第20周周四(2018年1月25日)下午17:00之前上交到图书馆八楼督导室。联系人:范蕾 ;联系电话:36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