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全面深入了解学校期中教学情况,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和教评中心工作安排,本学期第9-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要求各教学系(部)高度重视,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以检查促规范,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九周至第十一周。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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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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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系(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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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研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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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期中教学检查》系(部)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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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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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 |
检查结束,各系(部)应于第十一周周五下午5:00前将以上要求材料上报到督导室(图书馆8楼A区)。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系(部)自查和教评中心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