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我校教学检查工作安排,期末教学检查时间为每学期的第17周开始至期末考试结束后三日内,为了保证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对上交材料的内容和要求规范如下,请各系部认真执行:
一、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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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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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系(部)期末教学检查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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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研室期末教学检查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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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研室期末教学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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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期末教学检查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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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师听课评议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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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学导师制材料 |
教学导师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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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制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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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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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指导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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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导教师学习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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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评议卡(包括指导教师和被指导教师) |
二、材料要求
1、装订要求:第1条至第4条检查内容按照表中顺序装订;第5条检查内容无需装订;第6条检查内容按表中顺序单独装订。
2、封面要求:为了规范上交材料,每本材料封面须按照统一格式,封面模板见附件。
3、时间要求:上述材料请于第20周周三(7月15日)下午5:30之前上交到实字2号楼303督导室。
联系人:崔曙光,联系电话:15137326036.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