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保证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深入地了解学期中教学情况,根据《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工作检查制度》(豫机电高专教务处[2013]07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教学系(部)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十周至第十二周。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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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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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系(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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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研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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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期中教学检查》系(部)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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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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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 |
说明:上表中的内容按照上述顺序装订。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系(部、院)应于第十二周周五(5月22日)下午5:00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交到督导室(实字2号楼303)。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教辅及其他相关部门自检自查为主,以学校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