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8]734号)文件精神与要求,我校于10月29日全面启动数据采集工作。本次采集工作由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牵头,综合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科研处、实验管理中心、招生就业办公室、团委、图书馆、学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采集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7个方面的相关数据。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合格评估的数据基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在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文件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等一系列措施,完成了各项数据采集。随后,教评中心对各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和校正,确保数据准确、规范,最终平台数据经校领导审核后于2018年11月30日成功上报教育部,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采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