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2019〕97 号)文件要求,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 “理论教学创新”、“实践教学创新”项目认定和推荐工作。项目认定及推荐程序如下:
一、申请
每学期初,各院(部)组织教学创新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河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创新项目申请表》,经项目组成员确认,进行项目申报。项目承担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申请的教学创新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初步筛选,保证项目的原创性、真实性,避免重复项目申报,避免虚假挂名。(已完成)
二、立项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在每学期第3周,组织专家对全校申请的理论教学创新项目、实践教学创新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已完成)
三、实施
申请进行理论/实践教学创新的教师,按照申请书中的制定目标和改革内容,紧密围绕金课“两性一度”标准实施教学创新等,并注意教学创新过程的佐证材料留存。(已完成)
四、抽检
学期中,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会同教务处、工程技术教育中心、各院(部),组织校、院二级督导专家对申报理论/实践教学创新项目的教师课堂进行随机抽检,对创新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打分,平均分低于80分的项目,本学年不予认定。(已完成)(7月5日前教评中心反馈)
五、学生测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学生进行教师教学创新效果专项测评,创新效果满意率在80%以上的,教学创新质量评价按相应标准积分,创新效果满意率低于80%的,取消本项教学创新质量评价积分。(已完成)(7月5日前教评中心反馈)
六、院(部)认定与推荐
项目申请人填报《河南工学院教学创新成果认定书》(教评中心网站下载),并提交课程改革相关佐证材料(封皮从教评中心网站下载),各院(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对本院(部)理论教学创新项目、实践教学创新项目进行验收认定(认定会议时间提前2天报教评中心),按“种子项目”“成长项目”“推广项目”进行分类推荐,其中“种子项目”不超过总项目数的20%,“成长项目”不超过总项目数的10%,“推广项目”不超过总项目数的10%(各类项目四舍五入,不足1项按1项推荐),并填写《河南工学院教学创新成果认定汇总表》(教评中心网站下载),认定书和推荐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教评中心备案。(2020年7月6日—7月10日)
说明:
种子项目:教学创新本学年已实施,取得一定成效,有培育、培养和应用价值。
成长项目:教学创新已实施两年以上,学生能力培养取得明显成效,创新教学成果突出,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潜力。
推广项目:创新实施多年,学生能力培养取得很好的成效, 凝练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校内其他专业、其他院部或校外其他高校推广应用,认可度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评价。
七、学校优秀创新项目评定、评奖与观摩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按学科分类负责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推荐的“种子项目”“成长项目”“推广项目”,分类进行会议评审、认定。院部提供的《河南工学院教学创新成果认定书》(已有院部认定推荐意见)和教学创新项目的佐证材料,经专家评审认定等级后,专家在认定书上签字确认,认定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教评中心存档,一份反馈至各院(部)。获 “成长项目”“推广项目”的创新项目,择优进行全校公开观摩展示,进行“成长项目”“推广项目”的创新项目成果汇编,并相应增加“3+1”教学创新评价积分。(本学期末或下学期初)
八、汇总统计
各院(部)分类汇总本部门理论/实践教学创新质量评价成绩(团队项目需要给成员分配积分),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汇总和统计本学年全校教师理论/实践教学创新认定情况和量化积分,量化积分表一式两份,一份本部门存档,一份反馈至各院(部)进行公示。(本学期末或下学期初)
教评中心联系人:孙波 联系电话:3691112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