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创新项目评价积分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06 点击数:

根据《河南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2019〕97 号)和《关于修订<河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创新评价指标与量化标准>的通知》(教评中心〔2020〕16号)文件要求,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拟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创新项目(3+1教学创新项目)评价积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教师申报:2021年7月6日—7月9日;

2.职能部门审核:2021年7月10日—7月11日;

3.教学单位公示:2021年7月12日—7月14日。

二、申报材料有效期

本次申报所涉及的材料,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

三、申报材料范围

《河南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2019〕97 号)文件中,附件2:《河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创新评价指标与量化标准》中的一级指标 4、5、6,即:讲课竞赛、教学成果、双创成果;各项积分依据:教评中心〔2020〕16号-《关于修订<河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创新评价指标与量化标准>的通知》文件。

1.讲课竞赛

1)讲课比赛:积极参加国家、省、厅、学校各级各类本科讲课比赛、竞赛,并荣获奖项。

2)观摩课:积极参加国家、省、厅、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实验观摩课。

2.教学成果

1)教改项目:完成国家、省、厅、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鉴定

2)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获批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专业、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在线开放课程、一流课程、教学名师等)。

3)教学成果奖:积极申报教学成果,并获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

4)教改论文: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教改论文

3.双创成果

1)学生竞赛: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本科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并荣获奖项。

2)学生专利:指导本科学生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指导教师为发明人之一,专利权人为本校。

3)学生论文:指导本科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指导教师为作者之一,署名单位为本校。

四、申报流程

教师线上申报→职能部门审核→申报人确认→教学单位公示。

1.教师线上申报:教师将个人材料对应上述申报范围进行分类,同时在钉钉中利用“教师教学创新评价积分申报平台”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应类别的积分申报表单,平台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附件1:《教师教学创新评价积分申报平台操作说明》。

1)积分以“项”为单位的团队(集体)项目,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积分申报并按照参与人对项目完成的贡献度大小(贡献度比例)进行分数分配;

2)积分以“次”、“篇”为单位的个人项目,由个人负责积分申报;

3)每张申报表单,每次仅限申报一个项目;如有同类别的多个项目需要申报,需分别填写、提交申报表单;(例如:您有3篇教改论文需要申报积分,则需分3次填写“教改论文积分申报”表单,以便分别录入每篇论文的基本信息,其余项目申报以此类推)。

2.职能部门审核:教务处、双创中心、教评中心等根据各自职能分别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需修改,申报表会反馈到相应申报人,申报人修改后,可以再次提交。

3.申报人确认:审核通过,申报表将流转回申报人进行确认

4.教学单位公示:申报人确认过的申报表将流转给申报人教学归属部门的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进行公示并存档。

六、特别说明

1.教改论文仅限第一作者申报,非第一作者不予积分;

2.同一讲课竞赛、教学成果、双创成果按最高层级奖项积分;

3.教师教学创新评价中各项均可以累计加分;

4.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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