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创新项目成果认定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7-1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2019〕97号)、《河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创新评价指标与量化标准》(教评中心〔2020〕16号)文件要求,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创新项目成果认定及推荐工作。项目认定及推荐程序如下:

一、认定工作

本学年教师教学创新项目成果认定及推荐工作采取各教学单位推荐和学校专家组评选相结合的方式。

1.项目负责人填报《河南工学院教学创新项目成果认定书》(附件1),并提交教学创新项目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务必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教学创新评价全部成绩,并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教学创新项目。

2.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师教学创新成果认定工作小组,依据《河南工学院教学创新项目成果-种子、成长、推广项目认定标准》(附件2),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组织召开教学创新项目成果认定及推荐工作会,对本部门理论教学创新项目成果、实践教学创新项目成果进行验收认定。按“种子项目”、“成长项目”、“推广项目”进行分类推荐。

3.对评选认定的项目在本部门内进行公示。

二、推荐工作

各教学单位推荐务必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认定标准进行推荐,务求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对教学单位推荐各类项目,经学校专家组评议认定不通过的项目在3年完善期内可保留上一次认定时的级别,但本次申报不再积分。

三、推荐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对评选认定的项目成果进行汇总并填写《河南工学院2022-2023学年教学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一式两份,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份本部门存档,一份于202382日前交至教评中心(图书馆A0817)备案,同时将汇总表及所有申报成果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gxyjpzx@hait.edu.cn(要求每个项目成果申请人将自己的认定书、佐证材料分别汇入两个文档内,并以PDF格式提交,不需要交纸质版)。

 

联系人:王明斐  联系电话:3691112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7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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