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中磨课”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09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6+3”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活动成效,持续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集中磨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活动,促使我校教师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整体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1日(第七周周四)下午2:30

活动对象

本学期承担第九周教学任务(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所有专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

四、活动内容

本次集中磨课分为说课、讲课两个环节,时间共为20分钟,其中说课5分钟,讲课15分钟。讲课内容为本学期第九周授课内容,说课内容为本次授课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将“学生中心”理念贯彻落实到课堂里,杜绝教师“满堂灌”, 提升实质性互动。

2.教学内容符合“两性一度”标准,注重能力培养,体现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达成。

3.充分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并自然融入教学过程,强化价值引领,实现润物无声。

4.有效利用“学习通”“雨课堂”等教学平台进行辅助教学,多媒体课件制作精良,应用效果好。

5.精心设计必要的板书。

五、活动安排

1.参加“集中磨课”的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组织本单位参加磨课活动的全体教师(教师名单见附件1)到指定教室进行集中磨课,现场随机抽取授课教师和授课内容,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人。具体集中磨课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集中磨课采取教学单位“推磨式”的方法,每个教学单位成立由4个评委(原则上为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获得教学竞赛校级一等奖以上荣誉)组成的磨课评审小组,其中由院长(主任)担任组长。评审组负责抽取授课教师名单,组织教师讲课,现场评价讲课效果,并填写《集中磨课评价表》(附件2)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10日(星期三)12:00前将本单位评审组人员名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gxyjpzx@hait.edu.cn。联系人:崔雨,3691112。

活动要求

1.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根据学校要求具体落实每项工作内容,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2.各教学单位须通知本单位参加集中磨课活动的教师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磨课,提前做好磨课准备。一位教师授课多门课程要准备多门课程的磨课内容。

3.各磨课评审小组务必从严要求,须做好磨课现场的组织、听课评课、填写《集中磨课评价表》等工作,本次活动结束后各评审组需将《集中磨课评价表》和听课情况总结报至教评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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